天管特钻具废液减量化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天管特钻具废液减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管特钻具废液减量化处理项目
项目选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院内二号路南侧(N39.100430°,E117.407767°)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要: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预留闲置区域建设一套“油水分离及前置过滤器+低温蒸发器”系统,主要对废润滑剂、废乳化液进行蒸发处理,得到的蒸发冷凝水用于循环冷却用水,项目实施后,可削减废液约90%的量,处理后剩余的少量油脂、金属粉末等污染物残留在浓缩液中,浓缩液*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仅处理公司产生的废润滑剂、废乳化液,不对外经营。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油雾,油雾暂无排放标准。油雾经静电除油雾装置处理后,由1根17m高的排气筒P3排放,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
3、地下水环境影响
(1)正常状况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状况下,存在有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进行防渗设计,项目防渗设计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及相关验收,满足《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等相关规范要求。防渗设计后,建设项目的主要地下水污染源能得到有效防护,污染物不会外排。因此,在正常状况下,项目难以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非正常状况下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期在非正常状况下,石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100 天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7.5m,石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1000 天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25m,石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10年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50.5m,石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20年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75m。镦粗区地下水池距下游厂界约140m,石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20年时不会对地下水下游厂界以外的潜水含水层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加工区地下水池距下游厂界约40m,石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10年时会对地下水下游厂界以外的潜水含水层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加工区地下水池的巡检,必要时可考虑将加工区地下水池内衬换成玻璃钢材质,有效避免污水泄漏的。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厂方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定处理方案,截断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运移通道,在渗漏点下游增设监测井,加密监测频率评估修复处理的效果,使此状况下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小。因此,在采用严格的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情况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可满足导则要求。也可满足GB/T14848 或国家(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利用建设单位厂区内现有卫生设施,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污水管网,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土壤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运营期间镦粗区和加工区地下池体用于收集废润滑剂、废乳化液,镦粗区池体*大埋深4m,加工区池体*大埋深1.6m,两池体中的污水泄漏将直接进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的污染,不涉及污染土壤的过程;本项目新增“油水分离及前置过滤器+低温蒸发器”系统为地上结构,进液方式为管道泵入式,管道位于地沟内,相对不易发生泄漏,一旦泄露也易于发现并能及时处理;本项目厂房内均铺设混凝土并表面涂有环氧地坪漆,在发生污染物发生倾洒后能快速发现并处理,污染物穿过环氧地坪漆和混凝土进入土壤的概率极小,因此本项目不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预测。
5、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各设备间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确保各设备间降噪量达到15dB(A)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各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润滑剂、切削液、齿轮油、废润滑剂、废乳化液、废磁悬液、废油液、天然气,*大可信事故为泄漏事故,在落实评价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尽管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但是通过有效组织,严格管理控制,并制定严密的事故应急预案,可将本项目事故发生的环境风险降至*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本项目环境风险可做到有效防控。
9、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项目选址可行;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及风险防控措施后,本项目各污染物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天管特钻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院内二号路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柳倩
联系电话:18522077505
联系邮箱:qian.liu@nov.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21号2幢号502
环评单位联系人:黄尹
联系电话:022-84819369
联系邮箱:hyin178@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5年9月3日~9月16日(10个工作日)。
附件:天管特钻具废液减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o9fe15f/doc/天管特钻具废液减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天津天管特钻具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