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炉改造项目(第二阶段)竣工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津滨环科 | 发布时间: 39天前 | 1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炉改造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第二阶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第二阶段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炉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桥工业园金桥路7

建设单位: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众诚(天津)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规模:本次验收为项目第二阶段,拆除现有工程生物质烘干炉,新建一套燃气烘干炉用于电泳后工件烘干,原有工程产品及产能不变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本项目第二阶段不涉及废水排放。2、本项目第二阶段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烘干炉燃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依托现有120m高排气筒P2排放。3、本项目第二阶段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烘干炉风机,位于封闭生产车间内,以降低噪声的影响4、本项目第二阶段不涉及固体废物产生5、本项目第二阶段依托现有排气筒P2,已设置废气排放口规范化标识牌;公司已于2025829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1103005646330001P;公司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813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20110000-2019-158-L6、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调查,本项目第二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噪声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经验收组讨论,同意本项目第二阶段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要求本项目第阶段公示时间为2025128日至20261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o9fe15f/doc/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炉改造项目(第二阶段)--验收报告全本.pdf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o9fe15f/doc/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炉改造项目(第二阶段)--验收意见已签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