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
我公司现将《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药品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意见;③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表后5个工作日。
3、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
建设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纬路22号东谷园4号楼104室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药品仓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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