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可再生油脂精深加工与资源化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来源: | 作者:津滨绿意 | 发布时间: 30天前 | 27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可再生油脂精深加工与资源化体系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可再生油脂精深加工与资源化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可再生油脂精深加工与资源化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环路9号(N38.845083°,E116.774853°)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安装稀释釜、计量釜、卸料地槽、搅拌取样槽、循环加热釜、中转罐、暂存罐、油水分离器、内加热沉降釜、蓝式过滤器、加热器、破乳中和反应釜、絮凝反应釜、分汽缸、去离子水热水罐、集油槽、成品罐、锅炉等生产设备、辅助生产、环保设备以及检验检测设备,通过过滤、除杂、加热搅拌、三相离心分离、破乳中和反应、絮凝反应、沉降分离、水洗精制等工艺进行废油除杂和油水分离,除杂过程添加的投加破乳剂、酸碱中和剂、絮凝剂,仅用于油脂中水相、杂质、悬浮物分层分离、沉淀净化,仅发生物理分层、胶体破稳、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等物理及简单酸碱中和反应,药剂不与废弃油脂本身烃类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不改变油脂本身组分结构与理化性质,无油脂裂解、聚合、改性、合成等化工化学反应工艺。分离、除杂后的非食用油脂,在厂区暂存后,作为*终产品进行外售。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日处理200t废弃油脂,年处理6t废弃油脂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生产车间废弃油脂加工工艺废气、储罐废气、检验废气和小试试验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管道,汇至“两级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20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HClSO2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TRVOC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本项目拟设14t/h燃气蒸汽锅炉,为生产提供热源。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用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P2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CO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软水制备排浓水较为洁净,可以直接作为清净下水进行外排;三相分离工艺废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第3次器皿清洗废水、水浴锅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的出水和经化粪池静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总排口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1正常状况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状况下,存在有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进行防渗设计,项目防渗设计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及相关验收,满足《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等相关规范要求。防渗设计后,建设项目的主要地下水污染源能得到有效防护,污染物不会外排。因此,在正常状况下,项目难以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非正常状况下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期在非正常状况下,动植物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100 天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5.7m,*大影响距离为6.3m;动植物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1000 天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18.9m,*大影响距离为20.7m;动植物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10年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37.8m,*大影响距离为41.3m;动植物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 20年时,污染物*大超标距离为55.8m,*大影响距离为60.6m。调节池距下游厂界约25m,动植物油类入渗到潜水含水层10年时会对地下水下游厂界以外的潜水含水层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加强防渗,加强防渗后重新预测,预测结果显示动植物油类在7300d内*远超标距离为1m,在预测期内未超出厂界,说明对污染源点处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在一定程度上显著减少了污染物对厂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次污染质模拟计算未考虑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吸附、挥发、生物化学反应等,按*保守的情况进行预测得出结论。若现实污染事故发生情况下,真实的污染范围可能会比预测值更小,预测结果可接受

4、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及运行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可接受

5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各设备间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确保各设备间降噪量达到15dB(A)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各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短暂存储后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大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风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及火灾爆炸次生/伴生影响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9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项目选址可行;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及风险防控措施后,本项目各污染物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环路9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耿

联系电话:13972396601

联系邮箱:/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212幢号502

环评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022-84819369

联系邮箱:jblyhp@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622日~73日(10个工作日)。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o9fe15f/doc/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可再生油脂精深加工与资源化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炜卡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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