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绿亨化工二期丙类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绿亨化工二期丙类仓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1239号
3、建设单位: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衡检测(天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及验收规模: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为缓解产品生产和运输之间的压力,利用现有厂区东北侧预留地建设丙类仓库两座,一座用于储存包装材料(纸箱、瓶子、铝箔袋等),另一座用于储存公司部分成品(水剂、悬浮剂、可湿粉),以提高厂内原辅材料和农药成品的储存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
二 、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储存过程中无新增废水排放。
3、废气
本项目储存过程中无新增废气排放。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和装卸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厂区内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仓库物料不做分装和灌装作业,无废包装物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6、其他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日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11673545752XE001P);于2024年3月1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对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备案编号:120116-2024-010-M)。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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