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车业(天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自行车架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卫车业(天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自行车架叉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睦园道85号
3、建设单位:大卫车业(天津)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众诚(天津)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及验收规模:
大卫车业(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在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睦园道85号的自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2万套自行车架叉项目”。项目在车间内安装下料切管机、五通铰孔倒角机、车架对眼校正机、中管铰孔机、冲床、钻床、焊机、铝洗槽、皮膜槽、清洗槽等设备,年加工铝合金自行车架叉12万套。
二 、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均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本项目新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皮膜工序水洗废水和铝洗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进入富春环保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研磨抛光工序、硬焊小件工序、前三角焊接工序、后三角焊接工序、抛丸工序、打磨检修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热处理工序、烘干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研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水幕除尘器收集净化,硬焊小件工序、前三角焊接工序、后三角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口收集,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废气收集口连接管道收集,打磨检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幕除尘器收集净化,以上废气*终一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T4、T6热处理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烘干工序加热炉燃气废气经集气管路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噪声源主要为厂房内各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砂带、污泥(除尘器)、金属屑、废金属边角料、废砂纸、氧化皮、废钢丸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统一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废渣、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乳化液、沾染废物、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6、其他
公司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1202225626570985001Z;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2月30日在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工作,备案编号为120114-2024-289-L。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o9fe15f/doc/mefa.pdf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mo9fe15f/doc/7fka.pdf